关于申报2021年山东省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项目的通知
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项目
(一)项目类型: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
(二)申报要求
1.项目主体。项目主体是已建的,以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为主的市级及以下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全省计划补助32个工作项目,每市最多可申报4个,省总工会依据“审定主要指标”,研究确定补助对象。
2.项目内容。强力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着眼发挥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直接发展会员、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重要作用,不断扩大对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劳务派遣工、农民工等有效覆盖。
3.建设目标。逐步实现:成立程序规范,组织体系健全;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超过500人,会员纳入实名制动态管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会员人数较多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健全制度机制,逐步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年召开或组织开展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一次工资集体协商、一次劳动技能竞赛、一项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
(三)审定主要指标
1.工作机制完善。市总工会与同级党政部门联合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形成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的有效工作机制。
2.工作效果明显。市辖区范围内已建立的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数量基础及本年建设计划。
3.工作影响较大。市总工会或所属各级工会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被中央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全总领导、省总工会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市总工会或由市总工会推荐的所属各级工会在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的全国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或在有省总工会领导参加的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的省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市总工会或由市总工会推荐的所属各级工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经验,被全总、省总工会以召开现场会、正式文件或简报等形式进行推广;市总工会或所属各级工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经验被省以上主流媒体,主要是《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工人日报》《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新闻联播、《山东工人报》头版头条刊发报道。
(四)经费保障:省总工会对每个项目补助3万元,各级工会可根据实际进行配套。
二、村(社区)工会工作项目
(一)项目类型:村(社区)工会。
(二)申报要求
1.项目主体。项目主体是已建村(社区)工会。全省计划补助32个工作项目,每市可按条件自主申报,省总工会依据“审定主要指标”,研究确定补助对象。
2.项目内容。重点发挥村(社区)工会在工会组织体制中承上启下、面对基层,及时联系企业和上级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助推乡村振兴、和谐社区建设。
3.建设目标。逐步实现:组织体系健全,工作制度规范;会员纳入实名制动态管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会员人数较多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活动,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
(三)审定主要指标
1.有群众基础。村(社区)辖区内涵盖的企业数量和职工数量。
2.有组织基础。村(社区)辖区内涵盖的基层工会组织、会员及配备专(兼)职工会工作人员情况。
3.有工作基础。村(社区)工会工作是否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获得党政支持,是否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或和谐社区、绿色社区、智慧社区等建设,是否完成上级工会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
(四)经费保障:省总工会对每个项目补助3万元,各级工会可根据实际进行配套。
三、工作要求
1.各市总工会按照统筹规划、分类申报的方式申报项目。根据要求提供“审定主要指标”相关材料,按“项目名称+指标序号”的格式分类整理,与《2021年山东省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项目申请表》(附件1)一并报送。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逾期未报视为放弃。11月底前,各市总工会形成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填写《2021年山东省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并报送至省总工会。
2.各市总工会要高度重视,全力做好项目申报建设工作。推动基层工会结合实际,整合优势资源,加大创新力度,实现难点工作有突破,重点工作有提高,亮点工作有创新。省总工会定期调度项目制建设落实情况,并将项目制推进质量情况纳入新时代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标准化管理体系,赋予相应分值。
3.项目审核通过后,省总工会按照项目补助经费的80%予以拨付,其余2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据实拨付。各市总工会要强化监督保障,确保规范建设、规范管理,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对一些推进难度较大、经费需求较高的项目,各级工会可相应安排配套资金,保障项目顺利推进。